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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优选资助课题及推荐青年教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大学: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优选资助课题及青年教师奖的申请及推荐工作将于2003年1月15日-3月1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申请及推荐办法,请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附件1)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学科名额分配方案》(附件2)。
你校申请青年教师基金的名额为
名,推荐青年教师奖(包括研究类和教学类一、二等奖)候选人名额为
名,推荐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三等奖候选人为
名。上述共计 名,不可超报。
申请和推荐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无须交纳评审费。
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优选资助课题申请方法,请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优选资助课题申报指南》(附件3)。
各校申请优选资助课题无名额限制,但每项申请须交纳评审费500元。
三、申请青年教师基金和优选资助课题者以及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l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67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者;
l 具有博士学位或同等水平,同等水平指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l优选资助课题的申请者,必须具备相关研究能力与学术背景,以及完成课题所具备的科研环境和设备条件。
四、申请及推荐材料:
1、申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和“优选资助课题”者,需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所新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word
模版》(旧版同时废止),由申请人认真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各一式六份。
2、推荐青年教师奖候选人,由被推荐者所在高等院校及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所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由被推荐者本人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各一式六份。
为方便专家评审,推荐青年教师奖(研究类)和教师奖(教学类)一、二等奖的候选人,还须提供3—5篇(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教材。若获有省、部级奖励,需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有关《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可直接向各校科研处索取,或直接从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网站(www.hydef.edu.cn)上下载。
4、为规范申报材料,科学、公正地评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各类申报项目,申请及推荐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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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申请及推荐材料一式六份,可直接打印或复印,不可粘贴。材料经学校科研处审核,报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同意并亲笔签名(可只签一份,其余为复印件,签名章不可),加盖学校公章(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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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要认真将本校申报及推荐项目材料及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并按照《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所提供的相关功能,形成上报盘,打印上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优选资助课题”、“青年教师奖(研究类)”、“青年教师奖(教学类:一、二、三等奖)有关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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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类申请书、推荐书连同有关附件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五、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网站现已开通,若需了解基金会各类详细情况,请点击:www.hydef.edu.cn。
六、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设在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内,项目评审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承担。请各校将申请和推荐材料、数据盘、项目清单和项目评审费,于2003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统一迳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过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联系人:李雄文,联系电话:(010)62514684,传真:(010)62514678。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联系人:余彬,联系电话:(010)66096937,传真:(010)66018223。
附件:一、《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
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学科名额分配方案》
三、《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3年优选资助课题申报指南》
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申报书word模版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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