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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 青年教师奖(教学类)学科设定及名额分配方案
一、 青年教师基金学科设定及名额:
二、根据第十九届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决议,取消2007年青年教师奖(研究类)的设立,将青年教师奖(教学类)名额调整为85名,奖励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其中,一等奖2名(文理科各1名),二等奖7名(文科3名、理科4名),三等奖76名(不限文理科人数)。所有申请青年教师奖(教学类)的候选人都将参加通讯评审。 三、申请及推荐时间为2007年2月1日-3月31日。 四、2007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将在259所高等院校中实施(名单附后): 各院校申请青年教师基金的名额,将根据各校上一届获得资助的项目数加上基数确定;各院校限报一名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候选人。 未列入下列259所项目实施高校内的高等院校,如需申请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资助,或推荐青年教师奖候选人,需由259所高等院校中的一所大学审核,并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推荐。 五、申报及推荐材料 (一)、申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者,需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7年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word模版》,由申请人认真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各一式六份。 (二)、推荐青年教师奖候选人,由被推荐者所在高等院校及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07年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由被推荐者本人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各一式六份。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主要教学成果1-5个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2.教学效益(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教学手段应用情况、效果)及同行、学生评价情况证明。 3.教学工作获奖情况。提供获奖奖励证书复印件。 4.展示本人学术地位、科研能力及学术成就的、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3篇(部)。 5.外语授课情况说明。 上述材料须由申请者所在高校审核后,由学校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推荐。 附:具备申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资格的高等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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