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申请公告

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20届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面向能源、信息、交通、材料、生命、环境等六个科学技术研究领域设立选题39个,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申请。

一、受理范围
    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指定的具有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资格的259所高等院校(请查询霍英东教育基金网站:http://www.hydef.edu.cn)中工作的满足申请条件的青年学者。

未列入指定高等院校内的申请人,如需申请,需由指定高等院校中的一所大学审核、推荐。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学术背景,所在学校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设备条件。
    2.在国内高等院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请者在申请优选资助课题时,其课题名称,必须与《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申请指南》(附后)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其具体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须根据《指南》中课题所涉及的各自研究范围,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中四、对研究课题目的、意义的简要说明五、课题研究内容、工作方案予以明确。

4. 课题每项资助2万美元,以3年完成时间为限。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若需申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自被学校推荐盖章之日算起,须在6个月内回到国内高等院校工作。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须由国内两名以上同行教授(其中至少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板》,认真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各一式六份;有关《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可直接从霍英东教育基金网站(www.hydef.edu.cn)上下载。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申请办法与前相同,但两名以上推荐教授中,至少一名在国内高等院校任教,审核的学校应是申请者即将回国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国内高等院校。
    2.课题(《申请书》及《推荐书》)需经所在高等院校审核同意汇总后,由学校具文(盖校印),连同数据盘统一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每项申请需交纳项目评审费500元人民币。
    四、受理时间
    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五、评审程序
    课题采取两级评审制。

1.通信评审:按照回避原则,根据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内容和填报的国标学科代码,从同行评议专家库中随机遴选5名同行专家进行通信评议。

2.会议评审:在通信评议的基础上,遴选出部分优秀课题申请人,邀请参加答辩会议。根据答辩成绩,由专家组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及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推荐,经顾问委员会讨论后报理事会确定。
    六、课题管理
    凡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资助的“优选资助课题”,从批准之日起,需在三年内完成。有关资助课题管理事项,按《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款执行。
    七、联系办法

1.课题申请咨询: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人:李斌,余彬,电话:010-66097845  66096281;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2.软件技术支持:

北京邮电大学,电话:01062283600或62283699转310找毛竹、刘阳老师。

3. 项目评审费交纳事宜:

联系人:刘燕,电话:0106251468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中关村大街35号。

交纳方式,银行汇款。

 

开户名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号:137011516010007132

    途:霍英东基金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项目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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